融资担保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

发布时间:2020-04-02 12:18:10

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批准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业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系统规划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业,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在小微企业、三农发展和创业就业中的重要作用,多搞金融“活水”“龙头小微”“三农”。《意见》明确了发展以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为主体的新型融资性担保业的指导思想,以及政策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、发展与规范并重的两项基本原则。提出五年内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融资担保占被担保家庭比例不低于60%,融资担保制度体系、监管体系、政府政策支持体系建设等发展目标。《意见》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。一是发挥政府支持作用,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服务能力。发展政府控股、参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,在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标准和指导下,加大支持力度。


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批准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业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系统规划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业,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在小微企业、三农发展和创业就业中的重要作用,多搞金融“活水”“龙头小微”“三农”。《意见》明确了发展以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为主体的新型融资性担保业的指导思想,以及政策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、发展与规范并重的两项基本原则。提出五年内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融资担保占被担保家庭比例不低于60%,融资担保制度体系、监管体系、政府政策支持体系建设等发展目标。《意见》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。一是发挥政府支持作用,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服务能力。发展政府控股、参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,在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标准和指导下,加大支持力度。

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,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。研究设立**融资性担保基金,明确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运作原则,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定位。

第二,政府、银行、保险三方应参与构建可持续的商业合作模式。通过风险补偿等方式,引导政府、银行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合理分担融资性担保风险;银行要完善银保合作政策,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等相关工作,优化银保合作环境。

第三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,守住风险底线。加强地方监管,明确监管责任,提高监管水平,守住风险底线。

第四、加强合作,共同支持融资性担保业发展。落实财税扶持政策,研究完善企业相关会计准则,规范有序地接入融资性担保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,继续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,加强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。

各省(区、市)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性担保业发展的具体规划,并尽快组织实施。